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初等教育学院
发布时间: 2019-03-25

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安排,我院将于2019327-29日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,为保证复试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进行,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:

一、成立组织机构

为保证复试工作进展顺利,我院分别成立以学院领导、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、各专业导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及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,加强对此次复试工作的管理与监督。现将各小组人员公布如下:

1.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居来提·阿不力米提、付东明

组员:熊文红、关文军、肖新燕、张玉红、姜玉琴

2.监督小组

组长:居来提·阿不力米提

组员:熊文红、郗岳、叶尔肯

二、召开专门会议,提出要求,工作方案

我院于2019325日召开复试工作总体部署及培训

会,由付东明院长主持,对参与此次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,严格执行相关规定。
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

1.复试流程

3.2710:30-13:30 15:30-19:30报到(文科七号楼213

3.28 10:30-12:00专业笔试(文科七号楼112

3.2910:30--19:30专业面试(文科七号楼112

3.309:30-12:00体检(昆仑校区校医院)

2.资格审查内容

1)考生身份证,核查原件,留存复印件1份;

2)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

表,核查原件,留存复印件1份;

3)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

案表,核查原件,留存复印件1份;

4)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,确保签字盖章完备,信息真

实准确;

5)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社保证明

及定向就业协议书;

6)上述材料务必一次交齐,不接受补交。

3.成绩计算办法

总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50%+(复试成绩÷2)×50%

复试成绩=专业笔试成绩+专业面试成绩

专业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各占100分,专业面试包含专业

课及外语听说,具体占比待定。

4.公示及申诉渠道

复试结束后将在初等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及排名,

请注意及时查看。

申诉电话:0931-4113227



撰稿:张香玉    审核:姜玉琴